首页 > 地方法规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决定开展我省2015年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州协会)应积极组织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参与此项工作,指导资产评估机构按本通知要求规范、及时填报相关指标信息。

二、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综合评价工作。相关指标填列信息以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基准。填报前应认真阅读填表要求,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的填列要求如实填报,并对填报内容负责。

各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各项指标信息应当附有证明其真实性的文件材料,如:缴纳社保情况指标,应根据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网上查询的社保缴费清单填列;奖励指标,应根据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的奖励文件填列。

三、为保证综合评价指标信息的汇总、评价,各资产评估机构不得自行修改综合评价指标中的数据格式,并确保填写的相关信息与中评协行业系统中数据保持一致。

四、省直管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与201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材料一并上报省评协会员部;市州协会所属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材料报当地市州协会,市州协会应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填报的综合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所属资产评估机构填列的综合评价信息(含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地区2015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材料一并上报省评协会员部。

五、我会将对上报的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材料进行测算评价,对拟进入综合评价前10名的资产评估机构视情况进行实地核查。

六、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信息根据《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填列。(点击我会网站http://www.hnicpa.org下载 )。

七、综合评价材料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省评协会员部联系。

联系人:陈奇

电 话:0731-85165268

邮 箱: hunzcb@cicpa.org.cn

附件:湖南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指标(2015年修订版)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