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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县市区国税局、地税局:

为做好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要求,以及6月3日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案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