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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长沙银行授信审计业务风险提示函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3月,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行)印发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通知(长沙银发〔2013〕78号),该行的通知及其印发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与现行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规定不符,现特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长沙银行及其分支行的授信审计服务业务时,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出具业务报告,合理规避风险。

该行通知规定,入围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不高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6折,不符合《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0]183号)及长沙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公约规定的收费不低于标准收费6折的最低控制线。会计师事务所执行长沙银行授信审计业务时,应当遵守上述规定,禁止不正当低价竞争,共同维护行业利益和行业形象。

省注协将重点关注参加长沙银行授信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大力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服务行为。省内各会计师事务所在今后的入围和招投标报价上必须遵守收费标准和当地行业公约。否则,省注协协同市州注协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省注协业务监管部 0731-85165432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