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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