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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股票转让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股票转让所得有关问题的通知》(所便函〔200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