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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5]162号 颁布日期:2005-11-2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格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