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个人所得税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湘地税函[2005]114号 颁布日期:2005-09-08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