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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纳税问题的通知

长沙、株洲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纳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187号)转发给你们,长沙南星实业开发公司暂不实行就地预缴办法。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