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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攀钢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攀钢集团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539号)精神,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湖南销售分公司2002年度由攀钢集团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请你局通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