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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湘国税函[2002]189号 颁布日期:2002-05-23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2]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