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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可自行打印报关单有关问题的函》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湘国税函[2001]279号 颁布日期:2001-10-3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行政事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海关总署关于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用户可自行打印报关单有关问题的函》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1]7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