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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广东省潮汕地区纳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国税函[2001]278号 颁布日期:2001-10-3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广东省潮汕地区纳入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常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1]7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