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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为认真做好2001年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根据财政部《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1]132号),我们制定了湖南省《农业税灾歉减免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农业税灾歉减免工作,认真核实灾害损失,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尽快落实减免政策,使受灾农户切实得到减免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