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