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