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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税局 中华人民兵和国长沙海关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湘财税字[1999]21号 颁布日期:1999-09-3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地方法规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湖南 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岳阳、衡阳、常德海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原油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字[1999]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