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7年6月20日国税发[1997]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务局:
为进--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