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转发给你们,省局确定我省建筑安装企业的外出经营证统一由县级(含县级市、分局)税务机关印制和编号管理,请各地一并遵照执行,并及时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上报省局,以便进一步明确和补充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