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转发你们。请各地结合税法宣传日活动,联系本地实际,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开展土地增值税的宣传工作,使纳税单位和个人了解掌握土地增值税的有关政策,为我省土地增值税的顺利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