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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国税流函[2005]58号 颁布日期:2005-07-1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特定单位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养强化奶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676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