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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余税前扣除问题批复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余税前扣除问题批复》(国税函[2005]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