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所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