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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