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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财税[2002]851号 颁布日期:2002-11-01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消费税
所属行业:金融、证券、保险企业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