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同意调整航空公司部分资产折旧年限的复函》(财建函[20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