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企业所得税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国税外字[2002]25号 颁布日期:2002-09-10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全行业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再投资退还企业所得税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90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