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分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2年全区小麦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发[2002]22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