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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烟叶税收调整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烟叶税收调整问题的通知》(内政办发[200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