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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2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