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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年度问题的抵复的通知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年度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2]36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