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啤酒计征消费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