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内政发[2001]7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