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资讯
法律法规
初级职称
中级职称
注册会计师
管理会计师
继续教育
首页
>
增值税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
发文文号:内财税字[1995]49号 颁布日期:1995-02-09
颁布单位: 法规类型:增值税
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所属地区:内蒙古 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处(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092号《关于对铸锻件产品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94)财税字第092号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