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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气象业务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气象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4号)及《关于做好新常态下地方气象事业保障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15〕31号)等精神,经审核,现下达2018年省级气象业务费补助资金6800万元,列“2200509气象服务”预算支出科目,用于提升我省气象服务的经常性支出补助。

请你局强化经费预算执行监督和约束,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气象保障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