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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意见的通知

根据《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盐城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的各项规定,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2105833@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束思岑,邮政编码:224000。

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0年818日。

 

附件:盐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doc

 

盐城市财政局

                 2020年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