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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规范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结合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情况我部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财库〔2018〕30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

  财 政 部

  2019年12月12日


  政策解读:

  财政部就修订印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答记者问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