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单位,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8日
附件:《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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