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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网上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转发给你们,待总局相关配套软件下发后执行,具体软件下发和补充意见另行通知。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的采集、审核、稽查及“一窗式”比对异常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