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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相关工作,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70号)转发给你们,具体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抓紧审核存量项目信息,将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项目分批纳入补贴清单。纳入补贴清单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如发生变更,按规定及时办理。

二、按照国家价格政策要求,项目执行全容量并网时间的上网电价。按照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先后顺序成熟一批,公布一批,为加快项目确权,如因技术原因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认定的,暂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三、要切实加强项目清单审核管理工作,电网企业在补贴清单审核、公布中如遇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反映。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