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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农〔2019〕17号),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解读.doc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