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财政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3次主席办公会批准,现下达你盟(市)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亿元,专项债务限额 亿元,并调增试点建制县区相应再融资债券限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
你盟(市)财政局要依据自治区核定你地区的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按照财政部、自治区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本地区、所属旗县区的政府债务限额,并及时将本地区总限额和分地区限额分别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政府汇报,加紧下达所属旗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并做好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对于试点再融资债券未及时支出要加快支出进度。
二、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你盟市要对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使用等情况,逐笔纳入预算管理。对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大的盟市、旗县,要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切实采取措施,通过压减支出、依法出售部分国有资产、资源等方式,按规定比例削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把债务规模降到合理范围内,坚决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自治区本级及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总表(不发盟市).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