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68号)要求,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盟市(单位)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Z195110010005,详见附件),用于开展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该项预算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第21004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待2022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盟市(单位)要按照直达资金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你盟市(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要结合本地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统筹分配使用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专款专用。要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附件1 提前下达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20211216).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