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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批准的2022年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盟(市)2022年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用于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经费和计划生育事业专项经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盟市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你盟市按照财权事权划分有关规定,落实好计划生育专项配套资金,切实做好国家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实施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拨付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717项“计划生育服务”、2100799项“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科目。

    附件:2022年自治区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