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批准的2022年预算安排,经研究,现下达你盟(市)2022年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 万元(项目和金额详见附件),用于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各盟市要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你盟市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专款专用,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考核,建立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拨付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请将此项资金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00299项“其它公立医院支出”科目。
附件:2022年自治区卫生健康人和培养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