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式样的通知
苏卫规财[2003]53号
苏财综[2003]47号
苏财综[2003]48号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省直医疗机构:
为了适应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票据的管理,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和收费票据的使用,经研究,现就全省统一医疗收费票据基本式样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收费票据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
医疗收费票据的申印和审批工作,应按省财政厅《江苏省收费票据管理操作规程(暂行)》(苏财综[2001]43号)办理,省级卫生部门具体负责省直属医疗机构的票据管理工作(省直属医疗机构名单附后)。
省直属医疗机构是指由省级物价部门核发《收费许可证》,与省卫生厅有财务隶属关系或收费管理关系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由省财政厅指定委托由省卫生厅统一管理收费票据的省(部)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军队系统除外)。
二、医疗收费票据分为《XX医院门(急)诊医药费收费收据》(电脑),《XX医院住院医药费收费收据》(电脑),XX医院挂号费、诊疗费收据(电脑),及其他经批准使用的手工《XX医院门急诊医药费收费收据》、《XX医院住院医药费收费收据》、《XX医院XX费定额收据》(以上收费票据的基本式样附后)。
三、使用和出具医疗收费收据必须是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中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即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康复和提供预防保健、接生、计划生育等医疗服务活动,以及为这些服务提供的药品、医用卫生材料器械、救护车、病房住宿和伙食等的服务费用。
四、对于医保病人就珍,医疗机构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统一的医疗收费收据内容出具医疗票据,并配合医保部门做好费用结算工作。
医疗机构对使用医疗保险凭证(磁卡)的就诊对象,一般不使用诊疗费、注射费等定额收据。急诊观察室的医药费,应出具住院费专用收据。
五、各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部门是单位内部医疗收费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本单位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保管、发放与缴销等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并根据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行政事业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机构票据管理工作。
六、进一步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各医疗机构应采取各种形式,对门诊、住院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七、各地各单位要做好医疗收费收据新老票据使用的衔接及清理工作,各医疗机构应在2003年9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统一收费收据,原有收费收据原则上在2003年底前截止使用。
八、医疗收费收据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入的法定凭证,是医保费用支出的合法凭据,是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各地财政、卫生部门应加强医疗收费收据的监管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医保患者医疗票据的管理。
附:1、《XX医院门急诊医药费收费收据》式样(电脑)
2、《XX医院住院医药费收费收据》式样(电脑)
3、《XX医院挂号费、诊疗费收据》式样(电脑)
4、《XX医院门急诊医药费收费收据》式样(手工)
5、《XX医院住院医药费收费收据》式样(手工)
6、《XX医院XX费定额收据》式样
7、省直属医疗机构的名单
二○○三年五月九日
附一
XX医院门(急)诊医药费收费收据(电脑)
收费许可证号 NO:
年 月 日 院址及电话:
姓名 医保号
项目 金额 门(急)诊收费项目清单
按医院财务会计核算明细科目设置 药品名(服务项目)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金额人民币(大写)
医保备注 上次帐户结余 本次自付 累计自付 记帐(IC)本次帐户支付 本次自费 累计自费 实付现金个人帐户结余 特定项目 现金找零统筹基金支付 补充医疗支付 公务员补助支付
流水号 审核 收款员
第一联 收据联
第二联 存根联
附二
XX医院住院医药费收费收据(电脑)
科别 NO:
住院号 床号 收费许可证号
住院时间 院址及电话:
住院天数 本年住院次数
姓名(性别) 医保号
项目名称 金额 项目名称 金额
合计 合计
金额人民币(大写)
预交金 结算
医保备注 上次帐户结余 本次自付 累计自付 记帐(IC)本次帐户支付 本次自费 累计自费 实付现金个人帐户结余 特定项目 现金找零统筹基金支付 补充医疗支付 公务员补助支付
流水号 审核 收款 年 月 日
第一联 收据联
第二联 存根联
第三联 记账联
附三
XX医院挂号费、诊疗费收据(电脑)
流水号 NO: 流水号 NO:
医保号 许可证号 医保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挂号类别 科别
挂号费 诊疗费
费别 合计
日期 收款 审核 日期
1、挂号费不作报销凭证;
2、凭此单就诊、交费;
3、当日有效,隔日作废;
4、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第一联 收据联
第二联 存根联
第三联 记账联
附四
××医院
门(急)诊药费收费收据
项目 金额
仟 佰 拾 兀 角 分
西药
中成药
中草药
诊察费
治疗费
手术费
化验费
其他
合计
其中:记帐
实收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日期 收款
第一联 存根联
第二联 收据联
第三联 核算连
附五
XX医院住院医药费收费收据
(手工)
科别 NO:
住院号 床号 收费许可证号
住院时间 院址及电话:
住院天数 本年住院次数
姓名(性别) 医保号 备注
项目名称 金额
床位费
诊察费
护理费
西药
中成药
中草药
检查费
治疗费
手术费
化验费
输氧费
输血费
接生费
伙食费
其他
合计
金额人民币(大写)
预交金 结算
流水号 审核 收款 年 月 日
第一联 收据联
第二联 存根联
第三联 记帐联
装订栏
* * 医院 * * 费定额收据 NO: 金 额 其中:* * 费: 元 * * 费: 元 * * 费: 元
* * 医院 * * 费定额收据 NO: 金 额 其中:* * 费: 元 * * 费: 元 * * 费: 元
说明:1、定额收据只用于收取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
2、定额收据可收取上述三项收费中的任一项或几项的组合,收费项目组合时 需在票据上列出具体项目和金额。
附七
省直属医疗机构名单
江苏省人民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中医院
江苏省二中医院
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原铁医附院)
中国医科院皮肤病医院
江苏省口腔医院
江苏省妇幼保健中心
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门诊部)
江苏省太湖干部疗养院(无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