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PPP中心《关于开通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的通知》的通知
吉财金[2018]460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梅河口市财政局,公主岭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PPP中心《关于开通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
此次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新增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是加强PPP项目支出责任管理、合理规划政府未来PPP项目支出责任的重要工具,是监测地方政府PPP项目支持科学性的主要途径。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操作手册内容,及时填报基础数据,完善项目信息,推进PPP并规范发展,努力提高PPP项目质量和项目库管理水平。
二、要按时完成基础数据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科学规划、填报本地区未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度,并对已入库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数据进行统一核查。如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数据缺失或与现有数据不符的,应先上传财承报告(或修改补充报告)、PPP 项目合同或绩效付费凭证等证明文件再调整数据确保录入数据与相关文件相符、准确完整。各级财政部门完成数据核实调整后,应向省财政厅说明报告。相关数据填报及情况说明请于7月16日前完成上报。
三、补充项目相关信息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已入库PPP项目信息进行统一核查,补充,确保项目信息与项目实际进度相符。已进行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项目,要上传项目绩效考核报告、审计报告、政府支出凭证,并录入绩效考核相关信息。
联系人:金融处 肖华杰,电话:0431-88550776
附件:1.关于开通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的通知
2.全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功能用户操作手册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