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农[2019]594号
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绩效管理,根据财政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128号)、《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8〕174号)等制度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制定了《吉林省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水利厅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