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盘活存量 控压支出 加强管理
确保省级预算收支平衡的通知
各省级预算部门(单位):
今年以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同时,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支出强度不减,财政减收增支、收支平衡面临严峻的形势和困难。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省级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一)省级部门存量资金。截止6月底未支出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经费和政府采购项目资金),一律收回省财政。科研经费、基本建设资金、部门负责偿还本息的政府债券资金等特殊性质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按照有关规定清理盘活。实有资金账户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要只减不增、笔笔有踪。省属高校、医院等单位,要同步加大自有存量资金、资产的清理盘活力度,统筹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周期和年度用款需要,向省财政厅和相关资金主管部门申报财政拨款预算。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要在年度终了后交回省财政,不得留用或调剂使用。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一经决算,应当严格按照原用途使用,省财政不再受理调整事宜。
(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对市县财政未分配下达到部门(含企业)和下级财政的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要及时发文收回省财政。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截止9月底市县未按规定向省财政厅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备资金使用方案的,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各资金主管部门要配合省财政厅,加强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定期调度资金执行情况,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
二、进一步压减当年预算支出
(三)压减一般性支出。省级各部门要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对2019年部门预算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中的一般性支出,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5%以上。除救灾应急、重大政策调整等特殊支出外,预算执行中省财政一律不再追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省级部门新增项目支出需求一律通过压减当年部门预算中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解决或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考虑安排。
(四)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各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年初预算安排(含提前下达)的部门项目支出,对因特殊情况今年难以执行,或按需要今年不能全额列支的,应当及时通知省财政厅发文收回,如果需要在明年预算中优先安排。截止8月底,未提报采购计划、发布公告的政府采购预算,一律调减收回省财政;支出进度未达到60%序时目标进度的非政府采购预算(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一律按比例扣减收回省财政,并相应削减下一年度部门项目支出控制数。
(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省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及时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会同省财政厅报省政府审批,对截止6月底未全部报批的,按未报批额度压减30%,并相应削减以后年度资金预算,截止9月底未报批的一律按结余资金收回。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
(六)优化支出结构。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按照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原则,优化部门预算、分管的省级专项资金和中央转移支付补助的支出结构,统筹保障好履职发展需要。
(七)强化预算执行。各部门要切实加快部门预算和分管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努力压减存量资金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省财政厅将继续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抄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预工委、省审计厅。省级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要切实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征收并及时足额上缴省级国库,不得违规征收或减免缓,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拖欠或缴入市县国库。
(八)严格绩效管理。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牢固树立“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管理理念。对确需省级预算安排的重大政策和项目支出,在征求意见和申请预算前要进行充分的事前绩效评估,测算提出资金总需求和分年度、分级次需求,明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及时调整无效低效支出,优化财政资金配置。
(九)严肃财经纪律。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制度,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不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要严格按规定配置新增资产、处置报废和超标资产,对长期低效运转和闲置的资产要建立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