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开发区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我省深入实施、扎实推进,根据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意见,着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确定自2020年起,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美丽乡村提档升级试点建设,依据国家农村综合改革关于美丽乡村提档升级建设相关政策和我省实际,现印发《吉林省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请认真遵照实施。
附件:吉林省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吉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