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财采购〔2020〕166号
各省级预算单位,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县(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预算单位应积极在平台上开展采购活动
近期,财政部对各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情况进行了通报,包括预算单位预留采购比例、在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简称平台)上注册和激活账号的数量等。对未完成注册、未激活管理账号和交易账号的各预算单位,应按照《关于做好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19〕801号)要求,尽快登录平台上的“采购人管理系统”(http://cg.fupin832.com),对照《如何开通预算单位管理账号》和《如何开通采购人交易账号》等操作指引,完成信息填报、激活管理账号、生成并激活交易账号。各级预算单位应继续做好预留比例填报工作,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积极在平台上开展采购活动,在确保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注重扶贫实际效果。
二、鼓励贫困地区滞销供应商通过平台专区销售产品
为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带来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滞销问题,平台设立了“保供给、防滞销”专区(https://www.fupin832.com/webpage/guid/html/against_disease.html),通过加快产品上架审核、协助物流保障、专项服务采购单位等方式加强产销对接,拓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帮助贫困地区农户减少损失。疫情期间,按照特事特办原则,贫困地区滞销供应商由所在贫困县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出具产地证明,即可入驻平台“保供给、防滞销”专区,无需再通过原有扶贫系统进行审核。请贫困县财政部门加强指导,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鼓励贫困地区滞销供应商通过平台专区销售农副产品。
三、按月上传未通过平台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凭据
按照《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财库〔2019〕41号)的要求,承担扶贫协作任务的、贫困县定点扶贫任务的预算单位购买扶贫协作地区和定点贫困县农副产品,贫困县所属预算单位购买本县农副产品,省定点扶贫单位通过产销对接等方式,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集中采购贫困县农副产品的,应将任务证明、采购凭证、带贫成效等相关材料,按月上传至平台消费扶贫数据库,购买数额将列入消费扶贫统计范围。
四、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财政部将定期对各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省财政厅将对各省级预算单位和市县的预留采购比例和实际采购数量等情况进行通报。省级各主管预算单位和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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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
2020年3月11日